社工是維繫社會安全網第一線的人員,但社工勞動環境艱辛,其中最惡名昭彰的就是長年存在社工界的「薪資回捐」現象。高雄市晚晴婦女協會去年10月遭高市議員黃捷踢爆,非法逼多名社工被迫回捐薪水,是社福界有史以來最大醜聞。此事件後,多位立委提出修法應有機制預防社工強制回捐狀況。民進黨立委范雲昨天(2日)在臉書發文,提出三點修法方向,希望能杜絕薪資回捐的狀況。

范雲表示,昨天衛福部舉辦了一年一次的「社會福利補助作業要點」研商會議。她的辦公室事先接獲社工工會陳情,因為衛福部草擬的修正方向,並未保障社工權益,包括:為了簡化流程,刪除了社工薪資新制中很重要的 晉階考核 必須經過「政府複評」的環節。社工們擔心,這會造成機構為了降低成本,反而不讓社工晉階加薪;其次政府對組織「薪資回捐」的懲罰,仍然很寬容,必須是該組織「再犯」、「未改善」、「未返還薪資」,才會進行「停止補助二年」的懲處。

對衛福部草擬的修正案,范雲認為「禁止回捐」是非常簡單明確的事項,政府也已經宣導了幾年讓組織改善這個「長期慣例」。她質疑,明明就是要一做就受到懲處;但到現在,竟然還必須該組織未改善、未返還,才懲處?也就是說,該機構若強迫社工回捐,不被檢舉就沒事;被檢舉的話,只要還錢給社工就沒事了。這樣根本沒辦法真正杜絕薪資回捐。

范雲表示,昨天會議進行討論時,衛福部李麗芬次長很願意傾聽第一線社工人員的心聲,作出了以下的修正:第一,政府把關社工薪資新制。政府必須主動了解 「社工未晉階」 的原因,負起監督的責任,避免機構為了降低成本不幫社工加薪!如有符合條件卻沒有晉階者,政府有權力調整結果。第二,加強裁罰「薪資回捐」。杜絕回捐,不再只罰再犯、未改善、未返還薪資的機構,將改為:查獲屬實者, 直接停止1年補助,再犯或情節重大者,則是停止2至5年補助。最後,強化保障社工權益。修正後不再需要證明有強迫,只要是「違反意願」的不樂之捐,即使是捐款的名義,一樣都違法!

范雲強調,禁止回捐不能只有行政規定,法制化才是根本解決之道。她說「社工照顧我們社會中許多需要扶助的民眾,國家也需要保障社工完整勞動權益,讓他們能安心工作!」

范雲臉書發文   圖:翻攝范雲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