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國內查獲數件走私肉品含有非洲豬瘟病毒,為了避免廚餘成為疫情破口,農委會宣布9月份全台禁止使用廚餘養豬,主委陳吉仲今(15)日表示,10月起,飼養200頭以上豬場,可恢復使用廚餘;199(含)頭以下的小型廚餘豬場,由於傳播風險較高,仍禁止使用廚餘,並將輔導轉型及退場。
農委會指出,自9月實行禁用廚餘以來,業界已經過兩週調適期,絕大多數業者均能配合政策,在邀集全國農業行政首長會商後,現階段決定將傳播疫情風險最大的199頭(含)以下小型廚餘養豬模式全面輔導轉型退場,全力將非洲豬瘟疫情阻絕於境外。
陳吉仲說,是以防守非洲豬瘟讓產業永續經營角度,經過專家、跨部會與養豬協會多方討論,才做出這樣的決策,10月1日起,199頭(含)以下畜牧場不得使用廚餘;可作為飼料來源的廢棄物,如動植物廢渣、下腳料、酒糟、果渣等,也都不能使用。
陳吉仲指出,9月暫停使用廚餘期間,為減輕廚餘養豬業者增加之成本,農委會已提供養豬戶每頭500元的價差補助,如業者確定改用飼料養豬而不再使用廚餘,也將提供每頭2,500元的轉型補助。
至於大型養豬場9月30日停用廚餘期滿後,是否可持續使用廚餘養豬?農委會表示,飼養200頭以上者,10月起雖可恢復使用廚餘,但應落實蒸煮,並將請環保署加強監督。
此外,9月禁止廚餘養豬期間,搬運廚餘至養豬場將依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裁罰5至100萬元;若養豬場使用廚餘養豬則可按飼料管理法開罰3至300萬元;為鼓勵檢舉違法使用廚餘,農委會亦將檢舉獎金提升至最高120萬元。畜牧處長張經緯說,至昨日共查獲27場違規,均依法裁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