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工黨主席鄭昭明和軍備局中校退役的兒子鄭智文被李姓中國情報員收買。鄭智文在日本等地與李男碰面,陸續收受名錶和折合台幣約54萬元的美金,並多次引介其他軍官和李男會面。同時,他簽署李男提出「北平模式」的兩岸互信協議書,表態當共軍犯台時將不抵抗。最高法院依違反《國家安全法》,判鄭昭明10月、鄭智文1年徒刑,皆可緩刑3年,並須向國庫支付20萬、30萬元定讞。
判決指出,鄭昭明長期頻繁往返兩岸參與交流事務。被福建統戰部李姓情報員吸收後,2009年11月開始以家族旅遊為由,引介時任聯勤司令部中校參謀的兒子鄭智文在日本與李餐敘,爾後父子也在新加坡、馬來西亞、越南等地多次與李男密會。
李男並要求鄭智文介紹其他軍中同仁認識,又提及若未來共軍犯台,希望鄭智文循「北平模式」不加以抵抗。所謂「北平模式」是指1949年國共內戰時,國民黨方面的華北剿匪總司令傅作義駐守北平時,對共軍採取不抵抗策略。
鄭智文答應並簽署兩岸互信協議書,李男則交給他美金一萬元的見面禮、名錶及零用錢。2016年,鄭智文介紹時任憲兵指揮部中校的陳姓學弟到馬來西亞旅遊,李男交付人民幣2萬元補貼旅費;隔年再以視察共同投資公司業務為由,邀約陳姓學弟赴越南旅遊並和李男會面。李男提及「中國人不打中國人」、「軍中不該為台獨及美國勢力為虎作倀」,另批評台獨思想,期盼共同為兩岸統一努力。
審理過程,鄭智文和鄭昭明皆坦承犯行,並表示悔意。法院考量他們坦承犯行,也在偵查中繳回犯罪所得,認為兩人應沒有再犯之虞。一、二審遂依違反國家安全法判鄭昭明10月、鄭智文1年徒刑,並宣告緩刑3年,另須向國庫支付20萬元、30萬元。案經上訴,最高法院駁回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