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防止大量小額消費,藉此「套領」發票獎金情況,財政部預告修正「統一發票給獎辦法」,將針對透過不符合常規的付款方式或交易取得大量發票之情況,不給予獎金,規劃最快在今年底訂立法制作業。
在去年觀察到有民眾利用大量小額消費「套領」發票獎金的情況,1位高雄男子在2個月之間,走遍各家賣場,大量買進上千個的1元購物袋以及2元白包袋,就此提升發票中獎機會,單期兌換中8400元發票獎金,此舉引發熱議。
審計部「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表示,依據財政部賦稅署給出的發票領獎清冊,2019年11、12月至2020年9、10月,有64人中獎次數超過百次,其中更有2人超過2000次,推算約莫取得40萬張電子發票,消費都以大量購買1元購物袋或多種小額支付行為,藉小額發票套取獎金,顯示出此舉非正常消費型態。
財政部表示,審計部報告提到的案件,皆是國稅局透過統一發票給獎防弊機制自行掌控到的異常案件,已經追回不應給獎的獎金;台灣各地區的國稅局將繼續加強查驗冒詐領統一發票中獎獎金案件或不當套取。現行也有相關防弊機制,透過大數據資料庫從營業人稅籍端、統一發票開立申報端及異常兌獎人資料等,在要領獎前、領獎中以及領獎後都能做到層層把關,呼籲民眾切勿以身試法。
財政部表示,有心人士以迂迴取巧手法段,大量且小額消費套取中獎獎金,是不合常規方式,此樣手法有違統一發票給獎目的,為了維護社會公益以及保障一般消費者中獎權益,也明文規定不合常規情形取得發票,不予給獎。
為加強防範此類案件,財政部近期預告「統一發票給獎辦法第15條修正草案」,預告期至11月8日;訂定以不合常規方式的交易或付款方式,取得大量小額統一發票,不給予獎金,如果已領獎者戶籍所在地的稽徵機關應具函追回其獎金。財政部也歡迎各界上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表達想法,若是法制作業順利,最快年底前可望來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