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疾病管制與預防中心 (CDC) 近日發布新規定,要求 10 月 1 日起,要申請綠卡者必須完全接種新冠肺炎疫苗,拒絕接種者不得獲得綠卡,目前可以選擇的疫苗有兩劑的輝瑞(Pfizer)、莫德納(Moderna),或單劑的嬌生(Johnson & Johnson),需在完成體檢前將接種證明交給移民審查醫生(civil surgeon)。
CDC 表示,新冠肺炎的接種間隔不得縮短,輝瑞間隔 21 天、莫德納間隔 28 天,且必須遵循 CDC 「預防接種諮詢委員會」(ACIP)的建議,但移民體檢的其他流程可由綠卡申請人和移民審查醫生自行決定,移民審查醫生須親自確認申請人已完全接種,申請人也可在完全接種後再進行體檢的其他部分。
至於可豁免於新規定者須符合下列資格,包括未滿可接種年齡者、對疫苗有禁忌或嚴重反應者、申請人所在地區無常規疫苗供應。美國目前接種年齡下限為 12 歲,若是接種第一劑者出現強烈反應者,只要在申請綠卡的文件中標註「對疫苗禁忌」即可。
另外,若移民審查醫生所在的州沒有可用疫苗,或因疫苗供應問題導致申請者接種時間延宕,可在文件附註「無常規可用疫苗(not routinely available)」,以豁免此接種規定。
其他可申請豁免接種疫苗者還有特殊宗教信仰或道德信念者,但需要向須向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USCIS)申請豁免,而非 CDC 或移民審查醫生。
CDC 引用「國際衛生條例」,將新冠肺炎疫情確定為突發公共衛生事件,USCIS 也將新冠病毒定義為「A類不可接受的疾病」(Class A inadmissible condition),因此拒絕接種新冠肺炎疫苗者且不符合豁免類別的群體,將沒有資格獲得綠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