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多家港媒報導,香港警方國安處警察今天(18日)早上逮捕至少4名前香港大學學生會成員,指控他們與悼念「七一襲警案」嫌犯,違反《香港國安法》第27條「宣揚恐怖主義丶煽動實施恐怖活動」罪。

被捕的四人分別是香港大學學生會前會長郭永皓丶港大文學院學生會前外務副主席容頌禧、港大學生會評議會主席張敬生及李國賢堂學生會前代表杜林丞亨。另外,港大學生會校園電視台主席江澤灝與港大學生會刊物《學苑》總編輯劉建希傳出也被警方帶走,被要求協助警方調查。

《香港國安法》第27條規定,宣揚恐怖主義丶煽動實施恐怖活動相關的犯罪,情節嚴重者處5年以上丶10年以下有期徒刑,並會處罰金或沒收財產。情節非嚴重者則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丶拘役或管制,並處罰金。

港警國安處高級警司李桂華在說明案情時表示,今日的抓捕主要是針對上個月港大學生會評議會召開的會議,因為有人在會中宣揚恐怖主義。並指出,今日的抓捕也是延續7月16日港警國安處對港大進行的搜查,當時港警國安處的人員帶走監視錄影器的錄影,會議的相關文件與電腦。

李桂華說,港警調查後確認有人在會議開始前為「七一襲警案」的嫌犯默哀,並稱死去的嫌犯是為香港犧牲。在商討悼念嫌犯的議案過程中,有人提議將該男子稱為「烈士」,認為他有勇氣,之後透過社交媒體平台轉發議案表決結果。這部份涉及違反《香港國安法》第27條「宣揚恐怖主義」。

根據了解,香港大學學生會評議會在「七一襲警案」發生後,通過悼念襲警嫌疑犯梁健輝議案。但是在引來校方與香港社會部分群體的攻擊,學生會撤銷議案,學生會部分成員辭職。而港大校方也在事發後,宣布不再承認學生會在校園中的角色,並會按照該校程序對涉案的學生進行調查。最後,校方要求學生會在7月21日前遷離校方原讓學生會使用的大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