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110)年自用汽車及機車燃料使用費已於7月1日開徵,公路總局表示,因受疫情影響,延長繳納期限至8月31日(二)止。經統計截至昨(16)日止,尚未繳納的車輛約309萬輛,提醒民眾記得繳納。

公路總局說明,民眾可持原繳納通知書至金融機構、郵局、超商臨櫃繳納。防疫期間為免群聚感染,也可多利用電話語音、監理服務網或手機支付APP,以信用卡或金融活期帳戶線上繳納。若使用信用卡,手續費請洽詢各發卡銀行,其餘繳納方式均免手續費。

若不確定是否已繳納汽燃費的車主,可先透過「監理服務網」或「監理服務APP」進行查詢,避免重複繳納。如尚未繳納,也能利用超商補單及臨櫃繳納。此外,車主若需要繳費證明,亦可利用「監理服務網」即時查詢下載。

公路總局也提醒,因三級警戒,一般民眾使用的自用小型車及大型重型機車定期檢驗有延長者,應於本月26日(四)前完成檢驗,以免逾期受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