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民眾因自身需求,飛到國外施打疫苗,取得國外的接種證明,其效力是否可以等同於國內的小黃卡(COVID-19疫苗接種紀錄卡)?對此,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揮官陳時中表示,國外的小黃卡不會列入官方接種證明,國際接種證明需要透過國家雙邊會談,了解彼此認證的需求等資訊。至於未來會和那些國家談?陳時中表示:都會。

若已經在國外打完二劑通過台灣緊急授權使用(EUA)的疫苗,是否能在台灣申請接種證明?陳時中提到,目前都會請入境者填寫疫苗接種紀錄,做為參考資料。但疫苗護照、疫苗證明涉及國際承認的效力,自填的資料無法作為證明。目前各國都在推行疫苗護照,待台灣完成本國的疫苗證明之後,再進一步與其他國家洽談雙邊承認。

有關衛生福利部8月底將推出電子黃卡(疫苗數位證明),民眾透過手機就可以查閱篩檢結果及接種紀錄,是否會做為進出醫院、市場等場所的要求?陳時中回應,該卡主要是作為疫苗接種的「證明」,不贊成用於人身限制上。他提到下周一(8/16)將招開疫苗證明的討論會,參考國外經驗,討論如何作使用,既符合實際需求,同時兼顧防疫、人權、法律等方面。

「COVID-19疫苗接種紀錄卡」(黃卡)正反面。   圖:疾管署/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