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天視線不佳,若發生交通事故處理不善,有可能釀成「二次災害」危及生命。依據統計,今(110)年1月至8月上旬,國道已發生4件因二次事故致死,共造成5人死亡,其中2件發生在雨天。高速公路局提醒用路人,在雨天行車時請小心駕駛,務必保持行車距離,若發生事故或車輛故障時,切勿在車上或在路上逗留。

高公局指出,今(110)年7月20日凌晨在國1南向352.7公里,一輛自小客車因天雨路滑自撞橫停路中,駕駛下車求援,乘客則於車內副駕駛座等候,隨後1輛小客車因閃避不及追撞導致乘客重傷身亡;8月7日國3北向120.9公里發生1起自小客車於雨中,自撞護欄暫停於車道上,駕駛及2名乘客雖全部下車,但未在護欄外待援,隨後1輛小貨車撞擊該自小客車,導致2死1傷。

高速公路車速快,駕駛人所需的應變視距較長,高公局表示,若遇緊急狀況,應儘可能滑行至路肩,並開啟危險警告燈、於車輛後方50~100公尺處豎立車輛故障標誌。待援期間,車上所有人員都應下車至護欄外或安全處所,並「面向車道」隨時警戒來車,立即撥打1968或110求援。

現在正逢夏季,午後多有雷陣雨,自今年6月起常有用路人於雨天未保持安全車距,釀成多起追撞事故。高公局提醒,用路人於行前務必檢查胎紋胎壓,途中若遇下雨,應開啟車頭大燈;能見度不佳時,應再啟亮後霧燈或危險警告燈,以警示後方來車,並適當減速及保持較長的跟車距離,避免變換車道,以維護行車安全。

防止國道二次事故小撇步。   圖:翻攝自交通安全入口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