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私立德芳教養院7月底發生一起員工虐待毆打28歲李姓自閉症院生致死案,苗栗縣府裁罰教養院新台幣30萬元,並勒令停業。對此,立委吳玉琴、賴香伶、黃國書及中華民國智障者家長總會今天(9日)召開記者會,痛批教養院的管理失當,呼籲立即停辦,安置院民並解散該法人。
吳玉琴、賴香伶、黃國書今天與中華民國智障者家長總會、中華民國自閉症總會等社福團召開「嚴辦機構施虐者、解散德芳教養院」記者會,要求關閉德芳教養院,並質疑負責人林丞遠不適任。
會中他們拋出多項訴求,包含停辦解散德芳、教養院有嚴重管理疏失、教養院院長林丞遠充滿爭議、德芳還在募款中,應立刻停止等。
吳玉琴表示,林丞遠曾在南投憫惠教養院長期間因為侵占公款、喝花酒被檢方起訴,並在纏訟6年後判決確定1年2個月徒刑,南投憫惠教養院停辦後,又在台中創立「社團法人台灣心智社會福利關懷協會」、「社團法人台灣慈惠社會福利關懷協會」,另擔任苗栗譜愛教養院負責人,該教養院後改名為德芳,由這個人創辦的機構或協會,總是遇到不好的下場,卻因為身權法的缺漏,地方政府無法限制這種人擔任機構負責人。
吳玉琴進一步說,針對此一情節,實有必要進一步針對第63-1條進行修法,訂出「林丞遠條款」,下個會期,一定偕同黃國書和賴香伶提案「德芳條款」,將身權法第92條中致「服務對象死亡」的罰款,以及命令停辦的授權修訂和老福法第48條一致。
賴香伶則說,依照公益勸募條例第10條第3項認定其「違反會務、業務及財務相關法令,情節重大」,要求衛福部廢止其勸募許可,並將財務返還給捐贈人,不希望這種品質機構、有問題負責人,繼續在苗栗生根。
中華民國智障者家長總會常務理事陳節如提及,德芳連續兩屆丙等,目前又發生無法挽回的憾事,是一個根本無法提升服務品質的機構,呼籲苗栗縣政府盡速依第92條規定令其停辦,廢止其許可,解散法人組織,並根據第91條協調安置其他院民。
立委吳玉琴、賴香伶等人舉辦「嚴辦機構施虐者、解散德芳教養院」記者會。 圖:張良一/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