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新銀行中和分行周姓理專,過去12間涉嫌挪用客戶款項及與客戶異常資金往來高達新台幣3.47億元。金管會今天公佈對台新銀行開罰3000萬元,為史上最高裁罰金額。
金管會指出,該週姓專員自民國97年7月至109年9月挪用客戶款項及與客戶異常資金往來,受到影響客戶數有9戶,所涉高達3.47億元。
台新銀行其他分行也被爆出資金的不當運用,其中,西門分行楊員有誘導客戶製作不實薪資證明辦理貸款、違反內規逕將客戶保單質借申請書件郵寄保險公司、與客戶有不明資金往來、勸誘客戶舉債購買投資型保單、誘導客戶以不實資料填寫風險屬性評量;北大分行吳員沒有向客戶說明相關權益,在辦理客戶保單減額繳清後,短期內再推薦客戶申購新保單,使客戶3年內申購大量保單,且均於繳款2年後減額繳清,均涉有不當業務行為。
針對台新銀行員工與客戶資金異常一案,銀行局副局長黃光熙宣布,依據銀行法及保險法核處台新銀行罰鍰3000萬元並予以糾正,另外,命令台新銀行停止個人金融事業總處副執行長執行職務3個月,及停止該行西門分行、北大分行受理新客戶辦理保險代理業務3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