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紅「館長」陳之漢去年8月在自家健身房遭歹徒近距離開槍,後續司法程序也有了新進度,今日(7)日一審宣判,新北地院合議庭依殺人未遂等罪嫌,判處槍手劉丞浩16年,強制工作3年;規劃槍擊案的寶和會幹部施俊吉18年6月,強制工作3年。

館長在臉書上表示,「辛苦檢警盼望未來能抓出幕後真兇、查清楚買兇殺人真正原因;感謝黃國昌在本次槍擊案的辛勞,也感謝你們大家關係愛護」。

黃國昌也在臉書發文表示,今天下午,新北地方法院針對寶和會成員的犯罪行為,宣判被告劉丞浩等人有罪。除了大家所關心的館長槍擊案,槍手劉丞浩與大組長施俊吉,加上其他犯罪,最後分別遭處執行刑16年與18年6個月。

黃國昌說,這個判決最大的意義,在於針對寶和會這個兇殘暴虐的黑幫,荼毒台灣社會十數年後,「終於第一次」遭法院判決認定屬於「犯罪組織」,將成員依《組織犯罪防制條例》定罪,並宣告劉丞浩、施俊吉等人,必須於刑之執行前,入勞動場所強制工作3年。

黃國昌表示,這個判決,被告們應該都會提出上訴,必須再經過一段時間才會確定。不過,此判決已經為瓦解寶和會,邁出了重要的一步。他對於這個結果,必須再一次感謝辛苦的檢警同仁,不眠不休地投入偵辦。

他說,必須提醒的是,寶和會真正最大的首腦邵柏傑尚未經起訴追究刑責;過去一直隱身其後,協助寶和會為虎作倀的集團共犯,無論是幫助犯罪的律師、為黑幫安排特見槍手的官員、以及幕後買兇殺人的影武者,都尚未徹底追究法律責任,期盼檢警繼續加油。

黃國昌強調,這場戰役尚未真正結束,向黑道宣戰,還有很長一段路要走。

全案僅劉丞浩及施俊吉因涉入槍擊陳之漢被判刑,寶和會長林修伯、副會長梁智勝則因指揮或參與犯罪組織,分別被判處1年至4年不等徒刑,林修伯強制工作3年。

其餘7名被告則因參與寶和會組織犯罪、或綁架拘禁涉入「紅景天吸金案」遭通緝的主嫌謝忠奇要求數千萬贖金,5人被判處10月至8年6月不等徒刑、2人免訴。5名被判刑的被告中有2人被強制工作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