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塑林園聚丙烯廠今(7)日凌晨爆炸起火燃燒,七公里外的居民聽到爆炸巨響,高雄市環保局表示,初步判斷事故原因為聚丙烯成品槽內靜電,產生燃燒異味散布於空氣,若經調查為管理不當產生自燃,將涉及違反空污法第32條規定,告發裁罰45萬元。這是台塑林園聚丙烯廠近3年來第5次違反空汙法被罰。

高雄市林園區石化一路的台塑林園廠今天凌晨2時許傳出爆炸火警,包括林園汕尾、昭明、龔厝及屏東新園等地區居民都聽到爆炸巨響。消防局2點33分獲報到場發現火煙竄出、消防人員布拉水線搶救,於2點58分將火勢控制,並持續灑水降溫中直到凌晨3點37分撲滅火勢,無人受困,亦未造成傷亡。

去年5月15日台塑林園廠SILO區PP聚丙烯成品(固體塑膠粒子)儲槽同發生過類似爆炸事故。據消防局初步了解,今天凌晨的火警,懷疑同樣是SILO區另座儲槽出現粉塵爆炸,燃燒塑膠粒,確實起火原因仍待深入鑑識及勞檢單位調查。

稍後環保局稽查人員趕到現場,初判是聚丙烯成品槽內靜電造成,詳細原因仍待釐清。產生燃燒異味散布於空氣,若經調查為管理不當產生自燃,將涉及違反空汙法第32條規定,告發裁罰45萬元。

環保局於事故槽體下風200公尺處的石化一路偵測,風向南,五用氣體偵測儀N.D.,FID1.9ppm,TSP: 0.038 mg/m3、PM10: 0.038 mg/m3、PM2.5: 0.035 mg/m3。

環保局表示,這是台塑林園聚丙烯廠近3年來第5件因違反空汙法而遭罰,108年有2件,各罰10萬元;2020年也有2件,各裁罰20萬、22萬5千元。

高市環保局人員現場偵測空汙質。   圖:高雄市環保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