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一家火鍋店26日晚間傳出12人群聚喝酒聊天,吵鬧到午夜讓附近一名住戶不堪其擾,錄下現場畫面,質疑店家「是不是政商關係良好,不然為何報案一小時都無人關切?」桃園警方回應,已通知店家到案說明,火鍋店老闆向警方供稱他知道防疫規定,然而違規事證明確,遭函送衛生局裁罰,總計最重可處360萬元。

一名網友27日在臉書社團「桃園爆報」Po文表示,同安街與莊二街口某火鍋店二樓,26日晚間有12人喝酒喧嘩,吵到午夜12點,該名網友控訴:「平日常常深夜還在唱歌擾民,每次警察來都沒事,昨天更扯,報案一小時都還沒人來關切,警察呢?桃園無法了?」

對此,許多網友紛紛留言說:「都不戴口罩還群聚」、「要也是躲起來,還光明正大的,太扯了」、「這些喜歡亂聚會的,他們家人真的很衰」、「晚上12點還在吵真的不行」。此外,還有網友在留言處提供現場影片,其中可見一群人喝酒嬉鬧,還疑似有女子醉倒在地。

而轄區警方說明,當晚9點26分接獲民眾報案後,員警9點34分就抵達現場,但當時餐廳未開燈,也未聽聞有喧嘩聲,加上鐵門深鎖,敲門許久都未獲店家回應,才先行離去,絕未不理民眾報案,經熱心民眾提供相關影音事證後,已聯絡餐廳負責人47歲周姓男子到案說明。

警方事後請12人到案說明,周姓老闆供稱,當時他出借3樓露台給楊姓友人餐聚,自己就在現場,也明白三級警戒下相關防疫規定,但由於一夥人違反戶外10人限聚令事證明確,全案將函送桃市府衛生局裁罰,每人可處6至30萬罰鍰,總計最重可處36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