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針對受疫情影響的攤販、小商家,如飲料店、小吃店、服飾店以及新成立的公司、新創業者等,提供2年貸款利息補助,免保人、免營收衰退證明,符合條件者,最高可獲1萬元補助。

市府經發局表示,目前央行針對小規模營業人提供最高新台幣50萬元貸款,統計至今(110)年4月30日止,核保企業高達12萬2262家,其中申辦經濟部利息補貼核准2516家,桃園佔比約為1/10。

為降低業者負擔,桃園市經發局推出紓困方案,補助110年5月1日至6月30日期間已取得銀行核准貸放「中央銀行紓困專案C方案-小規模營業人小額貸款」之桃園市小規模營業人前二年貸款利息,最高1萬元。

經發局表示,小規模營業人係指有稅籍登記且每月銷售額新臺幣20萬元以下,未達使用統一發票標準之營業人,此項補助方案自即日起至8月31日止,符合條件者免保證人、免備營收衰退證明,只需備妥申請書件,文件齊全者3日內審核完成,即送銀行撥款作業,相關說明及申請書表可至「桃園市投資通招商網」下載,填妥後郵寄至桃園市桃園區成功路三段1號(虎頭山創新園區),桃園市紓困專案辦公室收(收件順序以郵戳為憑),或可撥打免付費服務電話0800-505-158(週一~週五 8:30~19:00)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