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15日)國內新增132例本土病例,並有8例死亡個案,全國累計460例死亡,台灣新冠肺炎死亡率為3.38%,由前衛生署長楊志良擔任所長的「台灣社會調查所」昨(15日)指出,將依照國家賠償法,邀請律師團為新冠肺炎罹難者家屬進行國賠訴訟。

今日台灣社會調查所開放「新冠肺炎罹難者國家賠償請求」的Google問卷來提供家屬、律師來登記,並且由楊志良組成的立委與律師團隊來協助並研究國賠的可能性。問卷裡面提到,楊志良關心國家事務,對於疫情管控方面有獨到的經驗,因此希望能藉由這次的諮詢問卷,幫助受到新冠疫情影響的民眾,從維護他們權益開始。

針對這份問卷的目的,台灣社會調查所則指出,針對此次新冠肺炎疫情蔓延,在我中華民國台澎金馬地區造成國人受害,天災難測,人禍害民,「民主政治即責任政治」執政者失職失能必需對全國百姓負責,「3 11」的決策破口與後續百姓染疫身亡間是否有相當程度因果關係,相信可受各界公評。

台灣社會調查所說明,按照加害者賠償受害者原則,細數台灣近年因政府失職造成人民生命財產損失案件多如牛毛,政府除檢討不足外,是否有放縱與人民息息相關生命財產受損害不幸事件發生責任,有待百姓檢驗。108年普悠瑪事故造成18人死亡,215人輕重傷、今年台鐵太魯閣號四月事故釀成49人死亡與245人輕重傷悲劇、萊豬進口對人民健康疑慮爭議、公投藻礁爭議、空氣汙染、台電兩次大跳電造成人民民生重大不便、缺水問題等等,政府誰要負責?人民所受的損失如何賠償?謙卑又謙卑的政府,是否懂得「社會國家者,互助之體也,道德仁義者,互助之用也。」國家有義務對百姓施行仁政,實踐社會正義。

關於新冠肺炎罹難者國賠的請求,台灣社會調查所也接受家屬諮詢登記,所方指出,此次新冠肺炎蔓延造成罹難者死亡的不幸事件,政府與相關的政府領導官員在防疫的工作職能上是否有諸多缺失造成人民重大的生命損失?本公司以公益的角度,協助當事人家屬進行國賠請求。相關的諮詢將由律師協助罹難者家屬進行有關國家賠償的諮詢,本方負責相關諮詢安排的登記。最後,台灣社會調查所也表示,歡迎具有國家賠償訴訟經驗律師、或對此次事件願意熱心參與的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