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國內新冠肺炎疫情升溫,「110年原住民建購及修繕住宅補助」原訂申請受理截止日由6月30日延長至7月30日,有需求的族人,可等7月份再至戶籍所在地區公所辦理申請。新北原民局長羅美菁表示,為協助經濟弱勢戶族人改善居住環境品質,訂定「新北市政府辦理原住民建購及修繕住宅補助要點」,統計近5年補助經費,已從105年1136萬元,逐年增加至109年達1626萬元,今年高達1740萬元,預計可協助的家庭比去年更多。



凡年滿18歲,近2年內已購買(含自建) 房屋或自有房屋屋齡超過7年以上須修繕者,且設籍本市並實際居住四個月以上,申請人或配偶是房屋所有權人,今年更放寬申請資格條件,單身也可申請。有需求且符合以上基本資格的族人,可向戶籍所在地區公所提出申請,受理期限至7月30日止。其補助順序依「新北市原住民建購住宅評點基準表」及「新北市原住民修繕住宅評點基準表」評點基準項目(包括申請人年齡、家庭成員人數、身心障礙者或重大傷病者、家庭狀況、申請人生育子女及房屋登記日期等),依序核定補助,預計8月14日前公告及通知評點結果。


原民局表示,申請補助族人除符合上述條件外,家庭年所得及財產稅額應皆符合規定,補助額度為建購住宅每戶最高30萬元、修繕住宅每戶最高15萬元。民眾可於受理申請期限內至戶籍所在地區公所申辦,或週一至五早上8:30~12:00、下午1:30~17:30電洽原民局 (02)2960-3456轉3962,將有專人為您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