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移民署今(10)天宣布,針對2020年3月21日(含)以前入境且目前尚未逾期停留的外國人,第12次自動延長其在台停留期限30天。

移民署表示,為避免國際人流移動所造成之防疫破口,以及降低社區防疫負荷,針對合法停留超過180日的外國人,之前於2020年7月17日起至2021年5月13日間,11度宣布自動延長30日停留期限之措施,這次為第12次。

移民署進一步說明,該項措施仍將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對疫情發展狀況之評估,適時檢討調整。相關延期要件及注意事項,詳情請參考「問答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