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江、澎湖、金門縣政府分別在5月31日、6月1日公告入境旅客須全面接受抗原快篩,指揮中心陳時中今(1)日表示,此公告已經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第37條第3項的規定,「在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成立期間,應遵照指揮中心指示辦理」,因此將發函撤銷該公告。

陳時中指出,他了解離島是擔心有確診病例入境,因此指揮中心昨(31)日也宣布,會在飛往金門馬祖澎湖的航站設立5個篩檢站,想登機飛往離島的旅客皆要填寫健康聲明書,聲明自己14天內有無症狀,14天內若有症狀者就必須接受篩檢,若呈陽性便不能上飛機。

再者,若當場有症狀的人,是完全禁止搭機。陳時中認為,這和全面篩檢的強度相同,「因此在離島的部分,是不需再另行規定」,會盡速將快篩站建立起來。

但這似乎跟離島縣市的「全面強制快篩之訴求」有所落差,陳時中也說明,他擔心全面快篩後,偽陰性、偽陽性會造成一種假性的安全感,對於過往的病史、症狀沒有配合一起看的話,還是有很大的風險;另外,若是到了離島機場才做快篩,航行的過程中也會有風險,「因此我們還是在本島設立關卡,讓飛行更安全,這樣的方式比較有保障」,且健康聲明書是有法律效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