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近日面對新冠肺炎疫苗短缺危機,佛光會表示要捐贈美國嬌生疫苗,郭台銘也說,只要取得中央同意就會立刻購買疫苗。台北醫學大學醫療暨生物科技法律所創辦所長李崇僖在臉書發文說明,目前所有國外施打中的疫苗都是基於「緊急授權(EUA)」,一般核發正式藥證時沒有附帶「供貨義務」,EUA則可能有供貨義務(例如疫苗這種需要政府調度分配的物資,在核發EUA之前就會先簽採購合約。)

李崇僖解釋,當政府基於緊急需要,並確定廠商有生產量能且產品有基本的安全數據後,就會核發EUA。因此,疫苗的EUA就是政府與廠商的直接交涉,實在無法想像廠商會把沒有正式藥證的疫苗賣給民間單位,讓民間單位自己去做捐贈。

李崇僖說,「國際上沒有這種作法,別說台灣的宗教團體或科技企業,就連美國的APPLE也不可能做到。」但李崇僖也補充,美國政府基於EUA已經取得的存貨,是可以自己做國際援助的。

李崇僖指出,從政府立場而言,一旦動用EUA,就必須確保有一定量的疫苗來施打。幾百萬劑的疫苗不會一次到貨,倘若採用捐贈模式,根本就無法確保後續到貨,因為廠商若沒有跟政府直接簽約,政府就沒有契約上的請求權,如此一來,會對政府的預防接種資源調度產生很大的不確定性,這就是為何政府堅持必須由政府和廠商簽約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