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政府警察局第六分局於5月25日晚間在西屯區一間摩鐵查獲7人群聚毒趴,市府觀光旅遊局表示,7人室內群聚已違反傳染病防治法,7人各開罰最重30萬元,另汽車旅館及負責人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各處最重100萬元罰鍰。 

「防疫視同作戰!」觀旅局指出,依據傳染病防治法已於5月17日公告旅館業附屬場域,包含酒吧、MTV、KTV、電子遊戲場及其他類似室內場域,暫停營業,觀旅局會同警察局加強稽查汽車旅館,避免造成防疫破口。 

觀旅局表示,該汽車旅館對於旅客施用毒品,未通報警察機關處理,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部分,將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31條之1規定,針對汽車旅館及負責人處最重各100萬元罰鍰。另7人於室內群聚辦理毒趴,已違反COVID-19第三級疫情警戒,室內不得5人以上聚會,依據傳染病防治法各處以最重30萬元罰鍰。 

觀旅局強調,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日前宣布全國三級警戒延長至6月14日,停止室內5人以上、室外10人以上聚會。

防疫非常時期,請業者和民眾務必確實遵守各項防疫措施,杜絕防疫破口,一旦違法,絕對予以重罰,請業者及民眾勿心存僥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