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長黃偉哲今(22)日主持防疫記者會,針對口罩大執法最新情況、企業紓困振興貸款等措施,以及確診者足跡修正等加以說明,並公開表揚兩名用心執行防疫勸說的同仁,對於兩名同仁於宣導戴口罩時,遭到民眾不禮貌對待表達遺憾不捨與力挺。
黃偉哲強調,防疫進入第三級警戒,民眾外出應「全程佩戴口罩」,違規經勸導不聽者,最高罰1.5萬元,呼籲市民務必注意,不要荷包失血又成為防疫公敵。台南市一直堅持程序正義,開出去的罰單不能是空包彈,不管是各局處和所有志工朋友,到各地協助稽查勸導,都是基於同島一命、為了保護大眾健康的心理,請大家要理解,勿口出惡言。
黃偉哲也重申市府口罩大執法的決心,表示對於經勸導後不配合佩戴口罩者,將依法開罰,若有辱罵公務員等情事,除依傳染病防治法開罰外,並依妨害公務罪嫌送辦,決不寬貸。
警察局長方仰寧說明,二名市府同仁19日傍晚前往仁德後壁厝黃昏市場宣導民眾戴口罩,遭一名未戴口罩之劉姓黑衣男子謾罵,警方循線前往劉姓犯嫌租屋處,並發現另名方姓毒品通緝犯嫌,已分別將兩犯嫌依妨害公務罪嫌及毒品通緝案法辦。另一案例則發生在官田區隆田市場,一名不戴口罩的歐姓女子對勸導人員吐口水,並有動手揮打動作,吐口水、揮打的動作除了已經構成對執勤人員的侮辱,而且還涉及強暴脅迫,已將歐姓女子依照妨礙公務罪移送地檢署,不戴口罩的部分則移交衛生局裁罰。他希望市民自律自重、共體時艱,尊重執勤中的公務員,勿有不理性舉止,否則警方一定依法究辦,強勢維護公權力。
黃偉哲表示,戴口罩是保護自己,也守護家人、他人,請市民外出時一律全程佩戴口罩,如有違反規定經勸導後仍不聽從者,或以暴行不從之行為、言語抗拒佩戴口罩,將依傳染病防治法規定,處3000元以上、1萬5000元以下罰鍰。若有辱罵執勤公務員行為,再加依妨礙公務罪嫌送辦,呼籲市民切勿以身試法,尊重防疫人員。
關於目前台南市未戴口罩開罰情況,民政局說明,目前由區公所與警察局合作,於市場、公園、廟埕、車站及商圈等人潮聚集地點進行不定時、不定點稽查,單就5月21日共開立稽查單30件、送衛生局開罰3件;累計至今開立稽查單69件、送衛生局開罰6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