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今(20日)下午朝野協商決定,從下週起停會,明日院會處理紓困振興特別條例修正草案,並於31日加開院會完成三讀。對此,行政院表示,希望立法院於本會期能夠通過行政院所提出的紓困特別條例修正案。

行政院發言人羅秉成表示,有關紓困條例特別預算,經立法院於去(2020)年3月13日、5月8日以及10月23日三次通過之預算數額,計為4199億4700萬元,經主計總處於2021年3月間評估,截至今年3月底待執行數約1300億餘元,扣除捐助信保基金保證專款720億元及疫苗採購經費近200億元須配合進度支付,預估截至6月底約有388億元可支應下半年防疫及紓困措施經費,故行政院即於4月15日函請立法院同意在原編預算額度不變下,延長施行期間至12月31日。

羅秉成表示,惟考量疫情變化,近期國內確診病例持續增加,相關防疫作為須加強辦理,紓困振興方案亦須視整體產業狀況滾動檢討,為因應後續相關經費能及時到位,行政院即於5月13日函請立法院修正紓困特別條例,除將施行期間延長至明年6月30日外,亦將預算額度上限再增加2100億元,即總額提高至6300億元。

羅秉成強調,疫情的發展瞬息萬變,政府必須視不同情勢加強防疫作為,希望立法院於本會期能夠通過行政院所提出的紓困特別條例修正案,政院後續也將依立法院審議結果,盤點各部會需求,適時籌編特別預算,以因應未來之疫情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