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高雄市警局新興分局督察組發現前金分駐所員警於辦公場所自拍影片,以500元打賭猜測一女性報案人年齡,認為嚴重影響警察形象,對相關具員警給予記過、申誡,並報請調整服務地區,所長、副所長同遭追究行政責任,新興分局分局長亦自請處分。

今年4月27日晚間,劉姓巡佐及周姓、黃姓警員與一名報案女性民眾於值班台旁休息區聊天,劉等3員於影片中猜測該報案人年齡,並約定猜測最不相近者出資新臺幣500元用以購買宵夜、點心,過程中黃姓員警並將警用行動電腦交由報案人自行輸入身分證字號查詢其個人資料以揭曉年齡。

經查報案女子於4月26日搭乘計程車,皮包不慎遺失車內,故於隔天晚間前往前金分駐所,申請調閱路口監視器以尋回皮包,劉姓巡佐知悉案情後即指派同仁協助該報案女子調閱路口監視器,在等候調閱監視畫面過程中,該名女子與劉姓巡佐、周姓及黃姓員警於休息區聊天,談話中劉姓巡佐等三人提議各自猜測女子實際年齡,猜測結果相距最大者出資新臺幣500元購買宵夜供晚班同仁享用,並自拍影片證明。

因報案女子皮包遺失,相關證件皆在皮包內,無法直接以身分證件證明實際年齡,即提議可使用警用行動電腦來查詢年籍資料,並由趙姓、黃姓員警遞交警用行動電腦供女子自行輸入其身分證字號,確認年籍資料後,劉姓巡佐始結束自拍行為,並請黃姓員警將影片上傳至所內非公開群組內,當下劉姓巡佐等人並未發現渠等行為顯已失當。

新興分局當天接獲同仁反映知悉案件後,立即主動積極介入針對相關人員進行調查,認前述同仁行為不妥且認嚴重影響警察形象,業已從嚴追究同仁及主管行政責任。新興分局調查,劉姓巡佐、周姓、黃姓及趙姓員警於辦公處所拍攝影片嘻笑、玩鬧,過程雖徵得報案女子同意,惟辦公處所另有其他民眾出入,此舉顯有不當,並易造成民眾負面觀感。

新興分局表示,另擅自將警用行動電腦交由民眾使用,亦違反「警用行動電腦使用管理要點」規定,分局已依情節各核予相關同仁記過、申誡等行政懲處,並報請調整服務地區,另所長、副所長內部管理不佳,分局亦從嚴追究考核監督不周的疏失責任,核予相申誡行政懲處,決不寬貸,分局長本人亦自請處分。

新興分局指出,將持續利用各項集(機)會與同仁進行座談,了解同仁想法,端正同仁思想、觀念,並責請所屬單位主管,加強內部管理,嚴禁再有類似情事發生,避免引發負面輿情,打擊同仁士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