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汽機車中古車汰舊換新與鼓勵民眾購買節能產品,立法院今天(7日)三讀通過《貨物稅條例》修正案,汽機車汰舊換新減稅優惠將延長5年,至2026年1月7日止;節能家電稅減徵優惠則延長2年,至2023年6月14日止。
立法院財政委員會3日審中古車汰舊換新、購買節能家電減徵貨物稅優惠延長等相關修正草案,因朝野共識高,順利通過初審。
為鼓勵報廢或出口中古汽車並換購新車,以促進相關產業發展及節能減碳,立院三讀今天通過,汽機車汰舊換新減徵貨物稅延長5年,若報廢10年以上汽車、4年以上機車並換購新車,可減徵汽車貨物稅5萬元、機車4000元,實施期限從今年1月8日至2026年1月7日止。
此外,修法也放寬機車汰舊換新適用條件,取消使用登記滿一年機車才能申請限制,且報廢、出口中古機車與購買新機車者,不需為同一人或本人配偶、二等親內親屬,若某甲機車報廢,某乙想買新車,就能拿某甲報廢車輛提出申請,以加速機車汰換速度。
另節能家電退稅延長,購買能源效率第1、2級的新電冰箱、冷暖氣機及除濕機,依噸數、容量不同,每台最高可享新台幣2000元退稅,延長實施2年至2023年6月14日止,以鼓勵民眾汰除高耗能老舊家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