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日前發生方姓駕駛撞死70歲老婦的酒駕事故,因死者為資深媒體人黃暐瀚母親,使得該案受到輿論高度討論,也再次喚起對酒駕提高刑責的呼聲。國民黨立委葉毓蘭今(7日)於立法院國是論壇發言則指出,台灣酒駕刑責不是不重,而是法官多予以輕判,因此呼籲除加重刑責外,也應該研究仿效中國酒駕先關15天,或仿效新加坡引進鞭刑。
葉毓蘭表示,前天台中再次發生酒駕肇事悲劇,每當有造大酒駕殺人事件,修法提高刑責的呼聲就不斷,但防治成效依舊不彰。現行酒駕殺人的「公共危險罪」是在2年前修訂,與鄰近國家比較,刑責不能說不重,初犯最高可判10徒刑、累犯可判無期徒刑,但在實務上,法官根本無視社會的期待與修法的趨勢,對於酒駕仍然習於輕判。
葉毓蘭指出,根據統計,去年國內酒駕致死相關判決有20件,刑度僅在1年半至6年半之間,其中還有幾起判刑後,仍然宣告緩刑不必坐牢的。
葉毓蘭表示,酒駕是萬國公罪,因為酒駕造成無數家庭破碎,對酒駕零容忍更是全民共識,但酒駕惡行依舊不斷發生,對於這些心存僥倖的惡徒,不少人呼籲用重典,甚至應該仿效中國,對於酒駕者一律先關15天;對於酒駕致死,在日本幾乎是終身吊照,在新加坡坐牢前要先接受6次鞭刑,絕對會把肇事者打到皮開肉綻。
葉毓蘭因此主張,酒駕慣犯除了加重刑罰外,還要增加酒癮戒治的保安處分後再執行刑期,甚至要研究引進鞭刑,才能使酒駕絕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