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親節前夕,民進黨台北市議員許淑華接獲陳情,指控一名獨自撫養2名女兒的弱勢單親的新住民媽媽,遭到社會局的漠視、欺負。語重心長送給社會局六個字:「找回良心而已」。
陳情書上寫道:因前夫外遇而協議離婚,離婚協議書註明每月需支付長女生活教育費3萬元。附註說明離婚時已再懷有身孕,前夫不同意生下,但因不忍心而生下來。前夫並未履行長女生活費的協議,且人不在台灣,亦無法聯繫。一人獨自扶養孩子,收入僅有擔任代賑工所得,需養孩子、付租屋租金,實在難以存活。向社會局申請低收,卻因離婚協議書上的「3萬元」而未能獲得解決。
許淑華介入調查後發現陳情的弱勢單親新住民媽媽,每個月收入只有代賑工的1萬4000元,扣除每月房租1萬元,剩下的4000元根本不夠母女3人的生活費,更別說還有一位1歲2個月幼兒的奶粉、尿布錢。照理說符合社會局中低收入戶資格,並可領取生活津貼。但社會局卻因為離婚協議書上,註明前夫需支付8歲長女3萬元生活費,因而拒絕發放生活津貼!但陳情人前夫在離婚後從此離開台灣、不知去向,陳情人從未拿到任何扶養費。
對於社會局承辦人員要求這位單親媽媽「離婚協議書更改」或「法律程序取得債權憑證」,許淑華反問「陳情人前夫不知去向怎麼改協議書?」「沒錢生活如何打官司?」質疑社會局「官僚文化」、「不想解決問題」,不願和國稅局確認,也不願查媽媽的存摺是不是真的有錢進帳,就僵化、殘忍的拒絕給予生活津貼。
許淑華直問社會局「你們的良心在哪裡?」雖然社會局周榆修局長坦承,法規確實有很多和實際情況有落差的地方,但許淑華表示求助社會局失敗的案例有太多太多,已接到不只一案!呼籲有需要的民眾可以與她聯絡,承諾會努力爭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