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媒體爆料指出,2年來台北監獄批准竹聯幫寶和會成員16度和因內湖槍擊案現於台北監獄服刑的槍手陶彥誠特見增見,其中12次由時任北監典獄長謝琨琦批准,外界質疑理由不符要件,恐有特權或弊案。

北監今(30)日透過副典獄長李金德表示,針對陶彥誠之特見、增見皆依法辦理,事由不便對外說明,前時代力量立法委員黃國昌聞訊大怒,發文批評北監「滿口胡話、離譜至極」。

媒體指出,寶和會疑似透過1名鍾姓股市炒手居中協調,曾於2019年7月至2020年9月間,致電謝琨琦、使其批准讓陶彥誠獲12次特別事由接見、4次增加接見,前往見面者近乎全是寶和會成員,其中竟含犯下「館長」陳之漢槍擊案的劉丞浩。

北監今日舉辦記者會,李金德出面受訪表示,依據《監獄行政法》第70條,基於有助管理、戒護、教化輔導、重大事故等事由,受監所認可,得核准相關接見;針對陶彥誠獲特見、增見,都是基於以上的事由。

被問及是誰來請託與聲請接見的原因?李金德僅表示,此非監所審核的依據,是否有立委協助也不方便說明;因已進入司法程序,不方便對外說明事由,惟相關文件「在行政程序上是完備的」。

據悉,監所累進處遇共4級,級數影響接見次數;服刑中的陶彥誠累進處遇為4級,依規定他每7天可一般接見1次,特見、增見則無次數規定,惟須符合上述5項情形。

聞訊後的黃國昌勃然大怒,登上臉書發文痛批,10數次來監所當天獲電、就隨之準續特見,「這算是哪門子的程序完備?」重砲質疑所謂的完備只適用於特權分子。

黃國昌接續詰問道,剛入監所的重大暴力犯罪份子,按當時適用的《行刑累進處遇條例》規定,何以讓非屬親人的幫派份子接見?「這不是違法,什麼才是違法?」

黃國昌也質疑事由的核准失當,「讓寶和會的老大,派幫眾去監獄探視槍手、交待安家費的給付,請問台北監獄,這是哪門子的有助於『教化輔導』?有助於幫派老大管教手下嗎?」

在訴追寶和會組織犯罪的司法程序中,檢察官已經正式發函要求北監說明,北監高層卻拒不回覆。黃國昌最後砲轟,現在面對輿論質疑,北監還厚顏推託「已進入司法程序」,不願向社會交代清楚,「請問台北監獄,現在已成為了『治外法地』了嗎?」

黃國昌揭露北監核准接見的弊端。   圖:翻攝自黃國昌臉書

黃國昌30日晚間臉書全文。   圖:翻攝自黃國昌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