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藍委質疑興達漁港遠洋泊區整體發展規劃,高雄市政府今(30)日表示,相關計畫與BOT案是在去年4月前市長韓國瑜時期提出並在隔月批准。國民黨立委質疑有不當圖利,若非烏龍爆料,難道是指責韓國瑜圖利?

國民黨立委林思銘、陳以信召開記者會,指出行政院海洋委員會選中高雄興達港開發「國家船模實驗室」,但遇到高雄市政府主導的修造船廠及遊艇碼頭BOT案就「龜縮」,質疑「國艦國造喊假的」。

海洋委員會海洋研究院說明,本來就審慎評估相關基地狀況,也經全面性專業評估後選擇最佳方案,並非如該立委所質疑有任何不當的關說。高雄市政府新聞局表示,立委監督問政必須本於事實,不應烏龍爆料。

高市府海洋局也表示,興達漁港遠洋泊區整體發展規劃,以「海洋觀光遊憩區」、「修造船產業區」及「海洋科技產業創新專區」三大分區為開發主軸,推動興達漁港活化及再發展。次為促進興達港土地活化利用,規劃港區內乙種工業區「工11」及「工13」用地為「修造船產業區」,本BOT案即位於「修造船產業區」,且符合當地漁民對漁船等船舶維修需求。

海洋局於109年4月24日接獲民間投資人依促參法第46條規定以民間自行規劃申請「高雄市興達漁港修造船區暨海洋遊憩設施」民間自提BOT案, 109年5月21日經市府核准符合政策需求及授權海洋局依法辦理促參相關程序。嗣於109年5月29日辦理第一次初審會議審議通過,復於109年10月13日舉辦地方公聽會,獲當地漁會及民眾對發展產業之支持。

近因海洋委員會國家海洋研究院所提「國家船模實驗室多功能水槽建置計畫」與前述BOT案在乙工13用地使用上產生競合,經多方協調,希冀兩全其美,共存共榮,且基於該土地面積僅約0.8公頃,不至於影響國家建設計畫,海委會也於110年4月29日表示已有替代方案,雙方對乙工13用地之需求已獲圓滿解決,海洋局將在兼顧國家建設與產業發展原則下,依促參法相關規定及既定期程繼續推動BOT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