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院今(28)日宣判新黨青年軍王炳忠涉犯國安法案件,一審判王炳忠、侯漢廷等5名被告無罪,檢方可上訴。

台北地檢署偵辦中國學生周泓旭吸收外交人士未遂案時,發現王炳忠等人涉嫌利用「燎原新聞網」、「新中華兒女學會」、「台大中華復興社」等社團組織吸收台灣現、退役軍人,北檢依違反國家安全法,起訴王炳忠及其父王進步、台北市議員侯漢廷、新黨青年委員會成員林明正、周泓旭等人。

北檢先於107年6月起訴王炳忠等人,後來認定周泓旭涉嫌利用王炳忠等人成立的「星火秘密小組」、「燎原新聞網」在台灣發展組織,因而於次年4月追加起訴周泓旭。

北院審理期間,侯漢廷、王炳忠均否認犯罪,侯漢廷說他的理念是兩岸終極統一,但不代表支持共產黨政權,王炳忠則聲稱自己無涉諜報,無機密可言,更批評檢方根本是扭曲兩岸正當交流、踐踏人民思想與結社自由。

周泓旭則曾聲稱違反國安法的被害人應是全體中華民國國民,同為中華民國國民的法官應依法迴避、暫停審理,但遭裁定駁回、繼續審理。

檢方指出,有8名軍人與新黨王炳忠聯絡,王的律師徐履冰表示,軍職人員與新黨人員本來就認識,不構成發展組織違法要件。至於周泓旭部分,徐履冰辯稱,僅20出頭歲的年輕人來台從事機密情報工作這種事「只有檢察官會信」。

周泓旭被控吸收外交人士未遂部分,最高法院已判周泓旭有期徒刑1年2月定讞,現已執行完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