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銅鑼灣書店負責人林榮基於去年4月間遭男子鄭啟龍、曾士晟、曾士峰潑漆,一審依傷害罪判3嫌3至4月不等徒刑,可易科罰金。今(20)天二審加重改判3嫌6至8月不等徒刑,還可上訴。

鄭啟龍等3人去年4月搭乘高鐵自高雄北上,投宿漢口街旅館確認犯罪細節;隔天,3人分別搭計程車前往書店附近,見林榮基進入咖啡店戶外座位區,由曾士峰拿隨身攜帶的瓶裝紅漆倒入紙杯潑灑林榮基,導致林榮基的頭部、臉部、上半身、雙手均沾染紅漆受傷,曾士晟則持手機拍攝過程。

案發後,曾氏兄弟逃逸,並將潑漆照片傳給鄭啟龍,3人再共搭計程車返回投宿旅館、搭乘高鐵返回高雄,警方逮捕3人法辦,檢察官偵查起訴,3人在法院均自白認罪。

一審判決指出,林榮基在台開設銅鑼灣書店,持續宣揚香港問題的理念及訴求,鄭啟龍因此心生不滿,透過網路蒐集林榮基的個人資料及銅鑼灣書店附近街景照片,邀集曾士晟、曾士峰兄弟伺機潑灑紅色油漆,台北地方法院一審依公然侮辱、毀損、傷害、強制等4罪判鄭啟龍等3人3至4月不等徒刑,得易科罰金;該案件上訴後,台灣高等法院合議庭審判長二審宣判指出,3人仍依傷害論罪,判鄭啟龍8月徒刑、曾士峰7月徒刑、曾士晟6月徒刑(可易科罰金),仍可上訴。

民事部分,林榮基求償300萬元精神慰撫金,台北地院一審判鄭啟龍等3人應連帶賠償30萬元,上訴二審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