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會今(15)天通過「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修正草案,放寬工作條件、鬆綁申請永久居留期間為3年以及特定專業人才租稅優惠適用3年延長至5年等,將送立法院審議。

行政院長蘇貞昌在院會裁示,台灣現階段正值國家經濟發展與產業轉型的關鍵時刻,5 2及六大核心戰略產業人才需求孔急,為掌握此攬才契機,應該積極推動「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修法,強化攬才的力道,優化長期留台的誘因,讓更多國際優秀人才能夠「進得來、留得住」。

國發會表示,「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自107年2月8日施行至今,成效顯著,針對高階外國特定專業人才已核發2447張就業金卡,這次修法提供國際人才更具吸引力的工作及居留規定,並優化租稅及社會保障等相關權益。

修正草案包括3大重點:一、放寬工作條件,因應雙語國家政策及海外人才回國子女教育需求,放寬教育部核定招收外國人才子女專班得聘僱外國學科教師。二、鬆綁申請永久居留規定,將外國特定專業人才申請永久居留期間由5年縮短為3年;外國專業人才及外國特定專業人才在我國取得碩博士學位者,得折抵申請永久居留的連續居留期間1至2年。三、優化租稅及社會保障權益,提高具跨國經驗技術人才來台及留台誘因,將外國特定專業人才租稅優惠年限由3年延長至5年;為完備國際優秀人才健保需求,放寬外國特定專業及外國高級專業人才屬雇主或自營業主,其本人及依親親屬納入健保免除6個月的等待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