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媒體報導,107年間,一名被害女學生指控,長期遭到高雄某國小梁姓金牌體操教練性侵害,引爆台版「#MeToo運動」,共有4名女學生出面控訴教練狼行。台灣高雄地方法院日前審理終結,以女學生對梁男多數之指控,已逾追訴期,僅認定合併判刑6年10個月之刑期,可以上訴。監察委員范巽綠、蕭自佑、趙永清今(13)天關切各級學校體育班及運動隊之學生、選手,是否能在安全無虞的訓練環境中,身心獲得保護,申請自動調查。
監委表示,體育老師及教練性侵學生事件時有所聞,且許多體育項目涉及肢體動作指導及接觸。究竟各級學校對於教練帶領體育班或運動隊之監督管理機制為何?有無落實學生及選手之身心保護措施,以及加強教練、導師、家長及學生對於性別平等及身體界限之認知?並建立申訴管道?相關機制有無制度上之缺失?如何避免類似事件再發生?均有深入調查瞭解之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