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一名黃姓男子多次騷擾通訊行曾姓女店員,上周竟進一步製造假車禍擄殺曾女,案件震驚社會,也再度引發國人對「跟蹤騷擾防治法」立法的關注。對此,時代力量立委王婉諭呼籲,《跟蹤騷擾防制法》還要等多久?別再讓遺憾發生。

王婉諭稍早在臉書寫下,「我被跟蹤騷擾了,可以幫幫我嗎?」如今還等不到答案,悲劇便已重演。平時在通訊行上班的曾姓女子,某天黃男到店裡消費後,就開始不顧她意願,對她展開騷擾。有天,曾女下班時,發現對方騎車在門口尾隨,讓她感到惶恐不安,不僅調換工作地點,當時也馬上向派出所報案,同時希望能申請保護令。然而卻因我們的法律對這樣的跟蹤騷擾行為「無法可管」,警方愛莫能助,最後只能不了了之。然而,這名男子竟然變本加厲、刻意製造假車禍,還擄走遭撞的曾姓女子。最終,她在屏東的空屋被發現,但是,已沒有了呼吸心跳。

王婉諭表示,這類型的案件已經不是第一次發生。從台大宅男殺害前女友案件、世新男大生砍殺學妹、#網紅直播主遭前男友殺害,一件件的悲劇,不斷重演。
這些案件的行為並非突發性,將時間點往前回朔,就會發現加害者早已進行了一連串長期的騷擾行為,然而,就算到警察局求助,礙於目前沒有相關法令依據,也無法對加害者做出任何處置,或提供被害人保護措施。

不久前的38婦女節,許多跨黨派委員才針對《跟蹤騷擾法》召開相關記者會,共同呼籲《跟騷法》不能再等;然而,沒想到才短短一個多月,就又發生這樣的遺憾。然而,對於跟蹤騷擾防制法的延宕,警政署竟然說,是因為目前各委員版本內容「無所不管」,從鄰里檢舉到債務糾紛、從媒體跟拍到網路酸民,都屬於跟蹤騷擾範圍,嚴重背離初衷及民眾實際期待,有侵害人權的疑慮。

王婉諭指出,對於這樣的說法,我很懷疑,警政署是否有好好看過各個提案版本。不論是民間團體或各個委員的版本,在警告命令的設計上,都有豁免條款,排除了媒體跟拍的情形;至於因債務糾紛衍生的討債行為,因為涉及刑法恐嚇危安罪,警察早已有法律依據可以進行相關處置,並不會因為跟蹤騷擾防制法的通過而有所影響。因此,對於警政署這樣的理由,我完全無法接受,根本就是在推託!而且,警政署不僅不接受民間團體共識,自己提出的草案版本,卻將性騷擾行為視作跟蹤騷擾行為的前提,這樣的立法實在過於限縮!若是依照此版本,根本也無法保護到這些因為跟蹤騷擾行為衍生的重大殺傷事件被害人。

王婉諭說,到底我們的《跟蹤騷擾防制法》,還要等多久?到底,我們的內政部,何時才要提出對應版本?令人難過的是,每次總要等到遺憾發生,才會激起《跟蹤騷擾防制法》的討論,然而,最後卻又無疾而終。別再讓遺憾發生了,跟騷法真的不能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