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鐵太魯閣號2日發生重大傷亡事故,立法院會今天(6日)通過公決案,包含提案要求交通部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提出台鐵工程監理改善計畫,另外,也要求行政院、交通部於1個月內向立院說明,台鐵總體檢報告的執行成果及已解除的列管事項等。
台鐵出軌事故造成50人死、200餘人輕重傷,立法院院會開始前,全體立委默哀1分鐘,向罹難者、傷者致意與哀悼。
就台鐵事故,民眾黨也在院會提出2項公決案,且無異議通過。提案指出,交通部應於1個月內提出台鐵工程發包流程及施工監督管理改善計畫,以有效降低事故發生機率與提升鐵路及施工安全,並向立法院說明。
提案指出,改善計畫包含承包商的評鑑流程與紀錄掌控、提送施工防災計畫書及交通維持計畫書的審查、職安與工安落實的檢討、風險管理的建立、對於鐵道沿線周邊的防護與安全、對進行中工程之工安及工程品質稽查等。
另一提案則說,要求行政院及交通部應就該總體檢報告的執行成果與已解除的列管事項提出說明,並應包含該報告執行後台鐵整體性問題的改善情形,對此次意外的預防理應有何助益,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