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長蘇貞昌今(1)日在院會中拍板《貨物稅條例》修正草案,民眾購買節能電器的優惠截止期限,將從2021年6月14日,延長兩年至2023年6月14日截止,最高可以省下2,000元貨物稅。
根據財政部《貨物稅條例》規定,購買節能電器退還減徵貨物稅,鼓勵民眾新購符合節能一級至二級的節能家電,但此措施將在今年6月14日到期。
財政部於2月22日預告修正貨物稅條例,隨後,向行政院長蘇貞昌報告此修法,獲蘇貞昌首肯。因時程緊湊,在完成20天的預告後,行政院今天在院會討論通過「貨物稅條例」第11條之1修正草案。
該修正草案經行政院會討論通過後,將送至立法院審查、三讀後,原有的節能家電貨物稅減徵優惠,將會延長至2023年6月14日,亦即在截止日之前購買節能家電的民眾,都可以申請享有相關貨物稅減徵優惠,最高2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