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今(31)日發布109年第4季全國及6都房價負擔能力指標,全國房貸負擔率為36.81%,較上季指數微幅上升0.05%,較去年同季上升1.66%,房價負擔能力維持「略低」等級;其中,台北市房貸負擔率較上季增加1.98%,負擔加重。

所謂「房貸負擔率」等於中位數住宅價格貸款月攤還額/中位數月家戶可支配所得(中位數住宅價格貸款月攤還額,以二十年期本利均等攤還方式,貸款成數為七成,計算每月應償還本利月攤還額)。

內政部表示,109年第4季全國中位數住宅價格上升1.56%,五大銀行新承作平均房貸利率由1.359%小幅提升1.361%,但也因中位數家庭可支配所得上升1.70%,減緩負擔加重程度,故該季的房貸負擔率微幅上升0.05%。

其中,北市房貸負擔率為63.12%,較上季上升1.98%,為6都上升最多的,房價負擔能力維持「過低」等級,購屋負擔有加重趨勢;新北市與台中市房貸負擔率分別為48.36%、40.08%,較上一季下降0.27%及上升0.17%,房價負擔能力均為「偏低」等級;桃園市、台南市、高雄市房貸負擔率分別為30.59%、30.94%、31.12%,較上一季下降1.13%、上升0.79%及上升0.55%,房價負擔能力均為「略低」等級。

此外,在其他14縣市房價負擔能力部分,屬於「偏低」等級計有宜蘭縣、新竹縣、苗栗縣、彰化縣、南投縣、花蓮縣、臺東縣及澎湖縣等8縣;屬於「可合理負擔」等級則有雲林縣、嘉義縣、屏東縣、基隆市、新竹市及嘉義市等6縣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