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地檢署指揮警方等單位,成立專案小組,29日宣佈破獲謝姓男子等人經營的地下匯兌集團,查出該集團匯兌的貨幣多樣化,包括人民幣泰銖越南盾等,經手金額約7億元左右,6名被告皆交保。 

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偵查第七大隊(以下簡稱刑事局偵七隊)接獲不法集團從事地下匯兌等情資,報由本署檢察官姜智仁指揮偵辦,經組成專案小組行搜後,由檢察官指揮刑事局偵七隊、嘉義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內湖分局、臺南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於民國110年3月22日,持搜索票,至雲林縣、嘉義市、高雄市等6處搜索,扣得新臺幣(下同)現金855萬2,000元、汽車3部、電腦、手機等物。 

專案小組並傳喚、拘提謝0全(41歲、嘉義市人)、蘇0豪(29歲、臺南市人)、吳0明(42歲、嘉義縣人)、黃0忠(36歲、嘉義市人)、謝0華(37歲、嘉義市人)、蔡0勳(33歲、嘉義市人)、鐘0哲(30歲、雲林縣人)等人到案。 

謝0全等人自109年8月間,經營地下匯兌或擔任地下匯兌集團之外務車手,於臺中市、嘉義市、臺南市及高雄市等地區,向地下匯兌客戶交付及收取款項,並透過境外及境內之銀行帳戶或現金之資金操作,協助客戶將境內之新臺幣換算成人民幣、泰銖或越南盾於境外交付、匯出,或協助客戶將境外人民幣、泰銖或越南盾換算成新臺幣並於境內支付,初估經手金額高達7億元左右,不法所得約500萬元。 

檢察官姜智仁訊問謝姓被告等人後,認渠等涉犯銀行法第125條第1項之罪嫌,犯罪嫌疑重大,惟無羈押之必要,被告謝0全以30萬元具保;被告蘇0豪、吳0明、黃0忠、謝0華、蔡0勳各以5萬元具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