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3/19)是李明哲在中國遭陸方逮捕並關押四周年的日子,台灣公民陣線發起連署「限制旅行業將消費者個資傳輸中國」,要求限制旅行業將消費者個資傳輸至中國,保障台灣人民的生命與財產安全,並盼望李明哲能早日歸台。對此,陸委會表示,傳播民主理念無罪,呼籲陸方應落實保障李明哲的各項權益,並早日釋放他。
陸委會指出,這段期間,政府均持續關注李明哲在陸關押及身體健康狀況,多次透過既有管道要求陸方應確保李明哲的相關權益,並協助家屬赴陸探視,迄今年2月底為止,共計16次。
陸委會表示,對於家屬表達迄未收到該案判決書,致無從獲悉釋放日期,且自去年疫情發生後,家屬即無法赴陸探視,陸方也未同意李明哲撥打親情電話,並提出李明哲已服刑超過1/2的刑期,陸方應考慮假釋等相關訴求。
陸委會呼籲,陸方應依正當法律程序原則,儘速告知家屬有關李明哲的釋放日期,保障李明哲在陸關押期間的通信、撥打親情電話、家屬探視與假釋相關權益,該會也將持續促請陸方儘速回應家屬訴求,以解家屬懸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