珍愛藻礁公投連署持續發酵,不過,目前公投連署並未有撤回機制,引發多名立委關注。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天(17日)通過臨時提案,要求中選會應研議撤回連署救濟方式,才能保障直接民意展現。

根據公投法規定,在第一階段連署提案,有撤回機制,進入第二階段後卻沒有撤回機制。民進黨立委羅美玲、莊瑞雄等人今在內政委員會質詢時,都關切連署是否有後悔機制,中選會主委李進勇則說,目前法律沒有撤案規定,簽連署是民眾與領銜人間的私人問題,民眾想撤簽,應向領銜人反應,但領銜人置之不理,中選會也無法介入。

對此,羅美玲提出臨時提案,她認為,現行無撤銷公投、罷免連署之相關規範,若出現被詐欺、脅迫等情形,或是因不清楚、誤會連署書目的、誤會主文意思等情形,當事人欲撤回連署恐無計可施,若進行民事訴訟,恐曠日廢時。

臨時提案要求中選會,針對《公民投票法》、《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此類透過連署蒐集民意的機制,研議提供撤回連署的救濟方式,保障直接民意之展現,請中選會於兩週內提出書面報告。

此外,內政委員會也通過另向臨時提案,中選會應針對公民投票,於官方網站新增多國語言介紹,並介紹公投流程及投票方法,確保資訊流通,保障新住民族群的參政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