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 (3月15日)是「國際消費者權益日」,新北市動保處接獲2起消費者網路購貓糾紛案件,除了依法裁罰相關業者,另特別呼籲民眾無法以認養代購買犬貓,應在店家選購犬貓,且熟記4步驟:察、證、驅、契,才能保障自己消費權益,減少日後買賣糾紛發生。民眾可先上農委會網站,查詢寵物店家有無許可證字號,是否為合法寵物業者。
新北市動保處日前受理林小姐自「三重狗貓淘寶網企業社」網站選購一隻幼貓,在台中面交,店家聲稱該貓已滿2個月,體重520公克,飼養2周後貓咪卻死亡;另一位劉小姐在網路買一隻布偶貓,在三重店家騎樓面交,隔天貓咪出現病徵,送回店家醫療。兩家網路業者都未提供飼養須知、獸醫師開立特定寵物診斷書或檢驗證明書等相關文件,違反特定寵物業管理辦法第13條規定,依動物保護法第28條規定裁罰新臺幣4萬至20萬元罰鍰。
新北市動保處指出,消費者購買寵物前,應慎選寵物店家及至現場觀察動物健康狀況,是否能自主進食飲水,觀察寵物:「眼明鼻濕耳無味,毛亮無蟲不掉毛,眼鼻皆無分泌物,肛門乾淨便黃條。」就是健康好寶貝。消費者可要求店家為寵物施打基礎疫苗及體內外驅蟲,民眾購買寵物應多花些時間仔細觀察該動物的健康狀態,挑選健康犬貓;販售網路貼文無法準確判別寵物健康狀況,建議民眾到實體寵物販賣店面挑選,以免造成後續消費糾紛。
動保處長楊淑方表示,每年3月15日為國際消費者權益日,請民眾購買寵物熟記4步驟:察、證、驅、契 (1察:觀察寵物健康狀況,2.證:請店家提供動物醫院開立健康證明書,3.驅:購買有驅蟲施打疫苗犬貓,4. 契:採用新北市定型化特定寵物買賣契約書),來保障自己消費權益,減少日後買賣糾紛發生。
新北市農業局長李玟也說,民眾可至動保處官網查詢108年評鑑優良寵物店家,亦可下載使用新北市特定寵物買賣定型化契約書 (https://is.gd/eQffKG),購買犬貓應檢視業者所提供相關文件,如飼養須知、犬貓晶片號碼、母犬貓來源晶片號碼、獸醫師開立特定寵物診斷書或檢驗證明書,請勿向非法繁殖業者購買,以響應全民共同杜絕非法寵物繁殖、買賣,從源頭管制,保護動物尊重生命。
寵物店家是否有足夠的運動空間。 圖:新北市動保處提供
購買寵物時注意是否眼睛明亮、精神飽滿。 圖:新北市動保處提供
寵物店家飼養環境是否乾淨衛生。 圖:新北市動保處提供
購買犬貓時觀察犬隻活動力是否正常。 圖:新北市動保處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