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兩會近期舉行,各項提案在會中經全國人大代表以及全國政協委員提出,一名身為編劇的全國人大代表建議,劣跡藝人若懲戒期滿後,可復播其作品,掀起中國網友論戰。
全國人大代表、編劇趙冬苓表示,明星享受了作為偶像的紅利,也應對自己有更高的道德要求,犯了錯應當承擔責任,建議對劣跡藝人的懲戒分等級,針對不同的問題有不同的懲戒,她認為,如果錯誤不是太嚴重,可以給一個期限,若懲戒期滿,藝人可以復出,受牽連遭禁播的作品也可以播出。
趙冬苓補充,若藝人退出影視圈,作品遭封殺,片方可考慮向劣跡藝人求償。趙冬苓稱,按目前形勢看來,劣跡藝人的懲戒將會朝著有章可循、有法可依的方向發展。
此向提議引發微博網友熱議,有人認為,「作品可復播,人就不必復出了」、「這個問題還蠻兩難的,一個藝人犯錯,但是作品是所有人的心血」,但也有人點名,「吸毒這種,鄭爽這類,必須往死裡封殺」、「像范冰冰漏稅八億,是不是也可以復出繼續撈金?」
2014年中國國家廣電總局曾頒布禁令,封殺有吸毒、嫖娼等違法犯罪行為的藝人,要求各級各類廣播電視播出機構停播他們參演的電影、電視節目、網路劇、微電影。而在網路影視迅猛發展的近幾年,去年又針對網路直播平台訂新規,規範網路直播平台、電商直播平台,「不為違法失德藝人提供公開出鏡發聲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