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在新疆設立集中營,以各式強迫手法對待維吾爾人,已經遭到美國、荷蘭、加拿大等多國的領導人或國會認定「種族滅絕」。現在,華盛頓的創新戰略與政策研究所(Newlines Institute for Strategy and Policy)根據50多位國際專家的獨立報告,再度認證中國在新疆的行動違反「滅絕種族罪」公約,報告負責人易卜拉欣(Azeem Ibrahim)表示,有壓倒性的證據支持對中國的指控。

該份報告9日公布,內容指控中國政府針對維吾爾族的種族滅絕,違反了聯合國《種族滅絕公約》(Genocide Convention),負有國家責任。發表報告的創新戰略與政策研究所是一個非政府組織,首次針對新疆的種族滅絕指控進行獨立的法律分析,包括北京當局對涉嫌犯罪應該承擔的責任。

聯合國大會於1948年12月批准長達4頁的聯合國《種族滅絕罪公約》,明確界定哪些作為是「種族滅絕罪」,而中國也簽署了該份公約。但時至今日,報告裡的50多位專家結論是:中國政府在新疆的行動,已經符合公約裡提到的所有犯罪標準。

報告表示,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在該地區發起「人民反恐戰爭」,以極端主義在維吾爾族社會紮根的藉口,出動軍警實施強迫手段,直到哈薩克人、維吾爾人和其他穆斯林民族滅絕為止。

「高級官員下令圍捕所有人,徹底消滅他們……摧毀他們的根、破壞他們的血統、破壞他們的起源」該份報告裡面這麼形容。不僅如此,報告指中國官員將在新疆的作為比喻成要消滅腫瘤,就像除草一樣,不惜噴灑化學物質殺死所有人。

據美國國務院聲稱,有超過200萬維吾爾人被拘留在集中營,遭到性虐待,甚至被強行消毒。中國一再否認有侵犯人權的指控,但報告的負責人易卜拉欣指出,有壓倒性證據顯示,中國涉及種族滅絕罪。

國際特赦組織與人權觀察組織(HRW)都指責北京壓迫中國的1200萬維吾爾族人,其中大多數是穆斯林;而根據世界維吾爾人大會的資料,約100萬至160萬維吾爾人已經離開中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