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政府自去年底要求現職公務員應宣示或簽署聲明,以表明自己「愛國」立場,但香港公務員事務局長聶德權表示,雖大部分人已簽署,但目前仍有逾200人拒絕簽署。

針對日前中國國務院港澳辦主任夏寶龍為「愛國者治港」定調,自1月起須於4週內簽署宣誓聲明。聶德權接受《香港01》專訪時透露,目前大部分同事已簽署聲明,不過也有近200名公務員未進行宣誓。聶德權提及,有公務員工會質疑,政府未釐清「違誓」定義及刑事責任,他則稱不可能鉅細靡遺列出清單。

聶德權指出「你作了一個承諾,明白和接受這個責任,承諾會這樣做,本身法例上沒有刑事責任。但如果作了這個承諾,然後其言行違反承諾,通常會表現在其違法和違規的行為上,這樣要看其言行是否違法和違規。」不過,他也稱將有申述的機會,再由局方判斷是否違反聲明內容;若確定違法、違規,則會考慮其嚴重性,給予相當水平的懲處。

另外,有《財政預算案》數據顯示,有「公務員繳付款項」增加近42%,是否和公務員宣誓有關,讓不少公務員寧願「賠錢走人」?聶德權回應,簽署聲明是確認公務員效忠擁護《基本法》、貫徹「一國兩制」的方針,認清中國共產黨便是一國兩制的領導者;若有公務員不能接受而離開政府,對公務員團隊而言,聶德權認為這不是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