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坤輿廢棄物處理場一案長年引起外界爭議,立委邱顯智今(2)日在立法院針對此事進行質詢,要求行政院長蘇貞昌能盡快處理,也呼籲苗栗縣長徐耀昌不要縱容業者,他甚至直言,苗栗縣政府自始至終都不該核准坤輿案,這是從地方到中央政府多重的行政疏失所造成的惡果。
邱顯智稍早在臉書上指出,今天他針對坤輿廢棄物處理場一案,質詢蘇貞昌,希望蘇院長能夠拿出魄力,協助埋鍋造飯將近兩個月的居民,告別糾纏超過二十年的坤輿惡靈,從去年底開始,在龍昇村現場、苗栗縣政府、監察院、環保署、農委會、行政院,已經開過無數次記者會,要求徐耀昌不要縱容業者,更請監察院糾正違法亂紀的苗栗縣政府、彈劾縣長徐耀昌等相關局處人員。
邱顯智坦言,很多人會說,這只是地方政府的權限,中央政府毫無置喙的空間,事實當然不是這樣。從送出興辦事業計畫、使用地類別變更、土地使用分區變更、變更聯外道路為交通用地,到提出試運轉,整體而言雖為苗栗縣政府業務範圍,但其中,使用地類別變更、土地使用分區變更、聯外道路變更為交通用地,均為中央政府委辦事項。
邱顯智透露,當苗栗縣政府通過問題重重的興辦事業計畫,讓坤輿完成使用地類別變更,規避環評程序與使用分區變更,進而准許試營運,中央當然有權介入。有一些人說這是國民黨籍的苗栗縣長搞的,應該找苗栗縣長負責,他完全同意,所以,他在地方批判徐耀昌,更要來中央討救兵,要求監察院、行政院各部會動起來,一起來終結徐耀昌的違反亂紀。
邱顯智直言,今日蘇院長也承諾,會針對規避程序、違法分割的部分,請內政部、環保署做通盤檢視,給予鄉親一個具體交代,對於造橋龍昇村的鄉親來說,何時能搬離貨櫃屋,免於黑道威脅與司法濫訴,脫離埋鍋造飯的日子,才是最重要的。「我們會繼續跟鄉親站在一起,驅逐惡靈,還給鄉親一片豐饒的淨土。」
邱顯智指出,他在今天的總質詢中指出,坤輿案中地號588原為7,177平方公尺,坤輿科技先以「使用面積 7,000平方公尺」送出計劃書,苗栗縣政府通過計畫書後,坤輿科技透過使用地類別變更,將地號588從農牧用地變更為特定目的事業用地,再分割為588-1的7,000平方公尺及新588的177平方公尺。此後,588-1為7,000平方公尺的特定目的事業用地,新588的177平方公尺為農牧用地。問題就來了,第一個問題是,原本同一塊地號588,可以分為兩種不同的使用地類別嗎?第二個問題是,都市計畫及國土計畫都在整合畸零地,177平方公尺的畸零地明顯違反〈農業發展條例〉的規定:「每宗耕地分割後每人所有面積未達0.25公頃者,不得分割」。
邱顯智提到,牽涉到使用地類別變更的,還有聯外道路。2012年環保署駁回坤輿科技的訴願,原因是聯外道路「涉及非農業使用且已改變地面使用狀況及原編定功能,基於事業計畫之完整性,認屬興辦事業計畫之一部份,應辦理地目變更,檢具興辦事業計畫書送審」。〈農業主管機關同意農業用地變更使用審查作業要點〉也規定,農業用地變更為非農業使用時,聯外道路應配合辦理交通用地變更,不得直接使用農業用地做為聯外道路。
邱顯智說,坤輿案的使用地類別變更就已經牽扯到內政部地政司和行政院農委會。而釋字第553號解釋就說明,地方自治團體承中央主管機關之命辦理委辦事項,中央主管機關除適法性外,亦得就行政作業之荷目的性等實施「全面監督」。
邱顯智認為,苗栗縣政府當然自始至終都不應該核准坤輿案,因為以「使用面積」作為興辦事業範圍的面積計算根本就不合規定,宋國鼎律師、苗栗縣議員也因為苗栗縣政府堅持不提供坤輿案相關資料,在2020年1月組成縣議會專案小組,並就該案召開第一次審查會議。最近一次會議在2021年2月3日,苗栗縣政府還企圖以丙建指定建築線的現有巷道認定,掩蓋坤輿處理場的聯外道路違法的事實。
最後,邱顯智強調,坤輿案是從地方政府到中央政府多重的行政疏失造成的爭議,苗栗縣政府涉嫌貪汙、放行黑金廠商違法設廠,而中央主管機關包括內政部及農委會,都未善盡監督委辦事項的責任,才導致今日的惡果。
針對苗栗坤輿廢棄物處理場爭議,立委邱顯智今日呼籲苗栗縣長徐耀昌不要縱容業者,甚至要求監察院、行政院各部會動起來,一起來終結徐耀昌的違反亂紀。 圖:翻攝自徐耀昌臉書粉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