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六都縣市首長選舉期間,前國民黨副秘書長張雅屏製作不實文宣,影射當時民進黨屏東縣長候選人潘孟安與國民黨屏東縣議員林郁虹有不倫關係,林郁虹對此提告求償1,000萬,並要求登報道歉。二審維持一審判決,國民黨與張雅屏應連帶賠償60萬,並於四大報頭版刊登半版道歉啟事。昨(25)日最高法院駁回國民黨和張雅屏上訴,全案確定。

2014年選舉期間,時任國民黨屏東縣黨部主委張雅屏,遭控製作不實文宣,影射潘孟安與林郁虹有婚外情,利用出國考察偷情以及「藍皮綠骨」等內容。林郁虹對此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並主張雅屏惡意抹黑,侵害她的名譽,而張雅屏為國民黨所僱,應負連帶賠償責任,求償1,000萬元精神慰撫金以及登報道歉。

屏東地方法院一審認為,張雅屏未查證散步不實謠言,國民黨也未盡監督義務,該文宣貶損林郁虹的社會評價,侵害她的名譽。判國民黨與張雅屏連帶賠償60萬元,並於全國四大報版頭版刊登道歉聲明1日。

案經上訴,二審轉由台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審理,張雅屏以寄送黨員、大量派報夾送和造勢晚會發放等方式散布該文宣,影響範圍廣大,且張未有任何道歉表示,駁回上訴,維持一審判決。

刑事部分,張雅屏被依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之散布謠言罪判刑2年10月,褫奪公權5年定讞。張雅屏2017年已入監服刑。

國民黨和張雅屏不服二審判決再次上訴,昨(25)日遭最高法院駁回,全案確定。

國民黨立院黨團2017年召開記者會聲援張雅屏,抗議該案嚴重打壓言論自由,希望檢察總長能夠正視本案檢審過程中的嚴重瑕疵。   圖:趙婉淳/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