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總統馬英九及中廣董事長趙少康等人近日紛紛呼籲政府考慮接受中國製疫苗。但據大陸委員會副主委兼發言人邱垂正今(18)日指出,已向疾管署了解,自從發生武漢肺炎疫情以來,中國並未透過「兩岸醫藥衛生合作協議」管道,向我方提供有關中國製疫苗的相關資訊,也沒有主動表達願提供疫苗給我方使用。

邱垂正表示,如果要從中國購買疫苗,可以透過修法的方式引進,若有購買的需要也不排除,但目前指揮中心並沒有相關的規劃。

他進一步說明,中國製疫苗進口涉及我方的法律規定,屬於經濟部國貿局公告納入大陸物品,不准許輸入項目的總彙表,依照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貿易許可辦法第七條第一項第一款規定,中國的疫苗不得輸入到台灣,而「兩岸醫藥衛生合作協議」內容則包括:雙方進行傳染病的檢疫、防疫資訊交換通報以及疫苗研發等交流合作等事項,不過,仍需符合各自法令規定。

邱垂正指出,若雙方進行醫藥衛生協議相關的合作,也必須要符合我方既有的法律規範,而且中方並未透過「兩岸醫藥衛生合作協議」管道,向我方提供疫苗相關資訊,也沒有主動表達願意提供疫苗予我方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