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節連假期間,預期國內旅遊人數將會大增,若萬一遇到交通事故,如何在歡樂的氣氛裡保持理性和諧,避免因為偶發事故而爆氣衝突,徒增無謂紛爭。內政部表示,交通事故除應立即請警察單位協助處理外,後續的肇責及理賠等相關問題,建議託付給具公信力並值得信賴的鄉鎮市區調解委員會,可避免長年訟累,更能有效解決紛爭。

據內政部統計,108年全台調解受理件數有14萬4,909件,調解成立件數有11萬7,043件,調解成立率達80.77%,其中,刑事事件結案9萬6,805件(占總結案數66.80%),為民事事件的2.01倍,刑事事件以傷害案件占九成,傷害案件又以車禍案件為最多。

由於我國已建立相當完善的調解制度,關於民事及刑事上告訴乃論之糾紛案件,可由鄉鎮市區調解委員會免費為民眾調解,調解一經成立,經送管轄法院核定後,其效力等同法院判決。藉由鄉鎮市區調解委員會受理調解糾紛案件,既可節省時間、金錢,避免長年訟累,尤其是在不傷和氣兼能解決問題的情形下,往往更能有效、妥適的解決當事人的紛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