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雲林科技大學教授洪肇嘉承攬環境部化學署委辦計畫,涉嫌夥同團隊助理以人頭掛名、偽造出勤紀錄等手法詐領經費,詐領薪資共427萬3646元。全案業經檢察官偵結起訴9人,認為9人均涉《貪污治罪條例》之公務員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行使公務員登載不實公文書等罪嫌。對此,環境部化學物質管理署(下稱「化學署」)也火速出手處置,證實已要求校方撤換洪肇嘉的計畫總主持人職務,並啟動專案查核,並將視司法判決結果全數追討不法所得。

化學署指出,自檢調介入調查初期,署內即主動提供經費核銷文件與出勤審查資料,全力配合檢調辦案、釐清案情。為避免該委辦計畫進度因此停擺,案發後已依據合約規定,要求校方立即拔除洪肇嘉的總主持人職位,將計畫交接予其他具備專業資格的學者,以確保委辦案件能如期、如質完成,維護各項業務推動的延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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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防範「人頭詐領」事件重演,化學署不僅針對涉案計畫啟動內部專案查核,全面盤點管理與查驗流程,更宣布未來將在各項委辦合約中祭出更嚴謹的防弊條款。未來除了嚴格要求出勤與加班紀錄必須提供明確佐證之外,也將大幅增加無預警實地查核,以及專任與兼任人員的抽訪頻率。

針對遭詐領的款項,化學署表明強硬立場,若經查核確認經費有虛報、浮報或遭詐領,將依循司法判決結果與委辦契約規定,向雲科大及涉案人員要求全數追繳返還,並追究相關人員的民事求償與行政責任。

化學署重申,後續將持續強化對委辦計畫的監督管考機制,同時也呼籲所有合作單位與承攬學者恪守法紀,共同維護公務運作之廉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