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去年被以詐騙和「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起訴,香港終審法院今天(9日)再審黎智英保釋案,裁定律政司上訴勝利;法官認為保釋不當,黎智英保釋失敗,繼續收押,可再上訴。
根據香港《蘋果日報》報導,終審法院今早開庭前一個半小時就已聚集大批排隊人潮等候入內聽審,包括加拿大領事館職員、歐盟外交官、壹傳媒行政總裁張劍虹、天主教樞機陳日君等。
審理案件法官由首席法官張舉能、常任法官李義和霍兆剛、非常任法官陳兆愷和司徒敬等5人組成合議庭,根據《香港國安法》規定,國安案件必須由行政長官以該法在各級法院指定的法官負責審理,因此這5名法官等同於由《香港國安法》指定審理黎智英案件。
去年黎智英在被收押20日後成功向高等法院申請保釋,保釋金1000萬港元,且禁止黎智英離開香港、接觸外國官員、在媒體發表文章,除了到警署報到或出席法庭聆訊外需要留在家中。
但律政司不服,向終審法院提出上訴,終審法院於是下令將黎智英重新收押,等候上周一(1日)開庭;今天法官判決律政司上訴勝利,黎智英不得保釋。